废气介绍:
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成分是污水中携带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有机物由微生物呼吸、发酵过程的产物和不完全产物,一般分为三类:
(1)含硫化合物——硫化氢、甲硫醇、甲基硫醚等;
(2)含氮化合物——氨三甲胺;
(3)碳、氧或碳、氢、氧组成的化合物——低级醇、醛、脂肪酸。
恶臭主要由氨气、硫化氧、硫醇、硫醚等组成:
(1) 氨气
在污水处理正常的pH 值条件下,氨在水中的溶解度很大,很难大量挥发;当pH 值升高时,氨气变得容易挥发,所以在使用碱度调节剂的过程产生的臭气流中的氨浓度通常很高 。
(2)硫化氢
硫化氢是粪污水在缺氧(腐败)条件下产生的,是主要臭气源污染因子。当粪污中的溶解氧很少或为零时,污水中的细菌(如:硫酸盐还原菌、硫化杆菌等)会将硫酸盐或硝酸盐作为它们的电子供体,随后将硫酸盐还原成亚硫酸盐和硫化物,进而产生硫化氢气体,尤其在 pH 值较低的情况下,硫化氢也普遍存在于未经消化的污泥中。
(3)硫醇
硫醇和其他含硫的污水气态化合物(如:二硫化碳、甲基二硫化物、二甲基二硫化物)由于在低浓度极限时也可以产生强烈的恶臭,而成为污水站恶臭控制的难点。这些含硫气态化合物和硫化氢产生的途径相同,存在于同样的臭气中。
污水站废气处理
处理工艺:
①物理法(掩蔽法、稀释扩散法);
②燃烧法(热力燃烧法、催化燃烧法);
③吸收法(水吸收法、酸吸收法、碱吸收法);
④吸附法(活性炭或分子筛);
⑤生物处理法(生物过滤器、生物滴滤池、生物洗涤塔);
⑥化学氧化法(臭氧氧化或高锰酸钾氧化)。
适用产品
设计依据及原则
1.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14554-93)
(5)《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93)
(6)《生物除臭滴滤池》(JBT 12580-2015)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
(1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12)《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1993)
(13)《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678)
(14)《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14679)
(15)《空气质量二硫化碳的测定二乙胺分光光度法》(GB/T14680 )
(16)《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2.设计原则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确保治理后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达到或优于排放标准;
(2)采用功能可靠,运行稳定,操作简单,运行管理方便的处理工艺技术,以达到降低建设费用和处理成本;
(3)结合工程条件和排放标准,谨慎合理选择工程设计方案,并尽量采用先进技术、新材料、新布局,以减少运行费用,确保处理系统长期运行安全可靠;
(4)选择先进的技术,避免二次污染;
(5)选用的设备、配件、材料等均要求质量可靠、通用性强、运行稳定、便于维修;
(6)尽量保持原有的收集系统进行处理或改造;
(7)整个系统操作管理方便,自动化程度较高,便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