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项目频频被点名,严控基调下开启强追责模式
导读:各地政府积极配合中央工作,努力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加强对废气的治理管控,鼓励支持低碳减排,为实现“双碳”目标作贡献。
事实上,最近一段时间,中央一直在密集释放信号,要求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鼓励支持低碳减排,加强废气治理管控,共同实现“双碳”目标。
2021年4月30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会议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
随后,5月18日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召开的座谈会上也是又一次地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此外,4月6日启动的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也作为了重点工作之一。督察组在山西省督察时指出,有些县(市)不顾环境承载能力,盲目上马了“两高”项目,对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如今,生态环境部于5月31日又公开发布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
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共提出了12条具体的指导意见,初步明确了“两高”项目的具体范围。(第十条规定:“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约束、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依排污许可证强化监管执法、保障政策落地见效5个方面作出规定。
《指导意见》强调,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约束、深入实施“三线一单”、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规划环评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强化规划环评效力。
在政策的指导推动下,各地方政府已经行动起来。
5月初,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绿色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暂行)》《浙江省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导则(暂行)》,加快浙江省各地推进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建设,促进浙江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7月中旬,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
7月1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就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两高”行业布局、“两高”项目落地的硬性约束。明确钢铁、电解铝、炼化、焦化产业等产业转移地区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要求各市指导督促相关涉“两高”行业开展规划环评,并严格规划环评审查,为促进“两高”行业合理有序发展提供决策支撑。指导推动烟台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做好碳排放纳入规划环评试点。
2021年起,根据《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江苏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集中区)将实行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2022年推广至市级及以下园区。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也是紧跟省级政府的脚步,专门研究制定了推进方案,加强了对污染源头的管控,是推动工业园区(集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创新举措。
各地政府在中央政策的积极影响下,深入“三线一单”,加强对“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推动当地绿色低碳发展。
《指导意见》还强调,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
以钢铁行业为出发点,《指导意见》鼓励重点区域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据悉,传统的钢铁生产在消耗大量资源的同时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但随着绿色钢铁工业战略的推进,短流程工艺在钢铁企业内快速发展。经业内专家多年的研究和实践证明,电炉炼钢短流程工艺具备生产成本低、能达到焦炉煤气供应量平衡、在钢铁厂中能实现直接还原炼铁技术等特点和优势。
业内人士表示,预计在产能不断减少的情况下,2025年我国电炉钢的比例有望达到或超过25%,电炉使用废钢量超过1亿吨,可节约8000多万吨标准煤,节能减排效果显著。严控“两高”项目,以钢铁行业为例,这有利于削减过剩产能,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加强全社会对废气的治理管控。
未来,钢铁等行业的“两高”项目建设高潮可能将会放缓,新一轮的盘点核查也可能还会来。
《指导意见》还强调,强化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执法监管,建立管理台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8月5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就有对强化排污许可证监管、开展存量“两高”项目专项检查等要点进行强调,要求:加强现场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不予许可;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提交情况全覆盖检查;加大按证排污等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各项要求。
截止8月10日,湖北咸宁高新区率先完成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
近日,云南省排污许可技术交流也对“关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是否必须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环境信息公开要求”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答复。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态度有效推动着各地政府对大气污染治理的严格监管。
鉴于此,可以说各地政府都正在积极地配合中央工作,努力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严格治理废气,遵循经济绿色发展保永恒的道理,为实现“双碳”目标作出贡献。